Python手记(三):类的继承
1 | #Author :ywq |
结论:
1.在父类(human)和子类(man)都定义了构造函数时(其他函数类同),以子类本身优先级最高,所以需要按照子类中构造函数的的标准提供3个变量(name.age,money);
2.若子类的函数与父类同名,则优先只运行子类,若希望与父类一起运行,则可在子类函数内使用super(SUBCLASS_NAME,self),FUNC_NAME()方式调用父类函数,两者一起运行;
3.如果子类没有定义构造函数,可以直接继承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,方法等;
4.如果继承的父类有多个时,按从左至右的顺序装配,优先级左边最高;
5.基类必须要有构造函数才能运行,且类的实例的变量数要与构造函数参数一一对应;
6.子类可以是从某个父类中继承一个构造函数,这个继承的父类一定要写在第一位,后面的继承的父类可以无需拥有构造函数